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组织机构
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下设若干工作部门。
理事会
理事长    杨奕黎 副理事长   伍飞 理  事    杨奕黎  伍飞  杨杰锋  彭文俊  徐章  梁振龙  张博 监  事    陈稝   吴景红  金纪蜀

秘书处
秘书长    伍飞
副秘书长  杨杰锋

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金纪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项目管理部  影视部  财务部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