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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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理事会。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下设若干工作部门。
理事会
理事长 杨奕黎 副理事长 伍飞 理 事 杨奕黎 伍飞 杨杰锋 彭文俊 徐章 梁振龙 张博 监 事 陈稝 吴景红 金纪蜀
秘书处
秘书长 伍飞
副秘书长 杨杰锋
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金纪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项目管理部 影视部 财务部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