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民间藏品备案项目、数智文化遗产等办公室的律师函发表时间:2023-03-20 10:42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接受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委托,就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关于撤销民间藏品备案等五个项目办公室一事代表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出如下声明: 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一家从事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精神和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自即日起,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撤销民问藏品备案等五个项目办公室,即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民间藏品备案项目办公室、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数智文化遗产办公室、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书画艺术研究办公室、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健康中国医养文化工程项目组、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华夏美学研发项目组织。 自撤销之日起,任何人和组织不得以上述项目办公室的名义开展任何组织活动。否则,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受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委托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 特此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