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谓“民藏办”非法敛财的情况公告发表时间:2024-11-29 16:17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本中心于2024年11月26日在北京召开第三届第七次理事会会议,会上对于本中心已查明的关于所谓“民藏办”冒用文旅部及中心名义进行非法敛财的情况作出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中心从未设立“民藏办”这个内设机构。 “民间藏品备案项目”曾是中心与第三方合作的公益项目,陈福增、王洪革等人利用这一公益项目,私刻印章,将之违法包装成一个组织机构,并冒用文旅部和中心的名义在社会上招摇撞骗、非法敛财。 二、“民藏办”每发一个“藏品备案登记证书”,非法收费800元。中心从未授权“民藏办”以任何理由收费,也未从“民藏办”的非法收入中收取过一分钱。 三、“民藏办”及其在全国各地的办事处,均为冒用文旅部及中心名义的非法机构。部分办事处的设立者既是施骗方,同时也是受骗方(用3至6万元的高价购买所谓“量子测定仪”,进行文物鉴定的违法行为)。 四、“民藏办”颁发假鉴定师证书、假文物鉴定证书,把“现代艺术品”用“量子测定仪”检测为“文物”,以骗取高额鉴定费。目前已有受害人到公安局报案。 “民藏办”伪造政府公文,盗用文旅部和中心的名义在社会上非法行骗敛财,请公众提高警惕,注意防骗。如有群众被骗造成财产损失,建议拨打110报案。 对假冒本中心名义进行欺诈以及其他侵犯本中心合法权益的行为,本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中心告诫假冒本中心名义实施欺诈及其他违法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活动。同时,欢迎受害人向本中心积极提供具体证据(举报邮箱:dfhx2024110@163.com),以便本中心对非法行骗人员进行法律追究。 特此公告!
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